江苏理工学院外国语学院前身隶属于学校基础部的外语教研室,1993年成立外国语言文学系,2006年撤系建院。现设有英语、商务英语、德语和日语等4个本科专业及1个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点(英语笔译),其中英语专业为江苏省一流本科专业。学院还承担全校本科生大学外语、研究生英语和留学生部分课程的教学任务。学院建有应用语言学研究所、外国文学研究所、外语教学与外语教师教育研究所、翻译研究所等研究机构和MTI教育中心。
学院现有专任教师106人,其中高级职称41人,博士(含在读)31人,博导硕导15人,“双师型”教师52人。省市级人才称号教师26人,省级学会理事8人。90%以上的教师有赴英、美、澳、加、日、德等国攻读学位或进修访学经历。学院常年聘请外籍教师为学生授课,还聘有多名国内知名专家担任特聘教授。近5年,学院获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4项,省部级项目14项。发表SSCI、CSSCI、A&HCI等高层次学术论文21篇,出版专著12部,译著20部;获得省级优秀成果奖1项。
MTI学位点简介
江苏理工学院翻译硕士(MTI)学位授权点于2024年获教育部批准设立。2024年起开始招收翻译(0551)专业硕士研究生,专业领域及研究方向为中英(英中)翻译(笔译)。
本专业学位点(英语笔译)依托校“十四五”重点学科外国语言文学学科设立,充分发挥学科自身优势和整合校际跨学科资源,结合地方文化特色,着力打造文化旅游、经贸科技翻译方向,服务国家传播能力建设和区域经济发展需要。秉承“实践能力+人文素养”的培养理念,以学院高水平师资和优良教学条件为保障,与校外实践单位协手合作,培养具有国际视野,能够适应国家、地方和行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笔译人才。
本学位点现有专任教师25名,其中教授4名,副教授10名,博士15名。100%参与翻译实践。聘用行业教师6名。完成文旅翻译200万字,政企行业挂职任职15人次,译介文化读本17部,研制行业翻译标准3部。
MTI导师团队
现有校内导师15人,高级职称占比87%,博士学历占比60%,人均译作30万字,具有翻译培训证书的教师占比50%,骨干教师均有多年指导MTI研究生的经历;行业导师达到专任教师的1/3。近年来,导师出版专著、译著10余部,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等教科研项目10余项。
MTI教学环境
学院教学设施先进齐备,学习环境优雅。现有3个多媒体教室、11个现代化数字语言实验室和15个交互式教室、1间研究生自主学习中心,配有网络化语言学习平台和国内3种主流翻译软件,建有商务、文旅、时政等多种语料库。2026年8月江苏理工学院将整体搬迁至新校区,届时将新增1个翻译实训室、1间同声传译训练室、1个翻译硕士研究生专用多媒体教室,并将全面升级语言实验室设备,新增人工智能学习平台,教学环境将更加完善。
MTI教学体系
学院MTI课程设置合理,模块方向明确,体系结构完整,彰显学科交叉特色,能够充分满足人才培养需求。课程模块包括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实践环节等。专业课程主要包括翻译概论、笔译理论与技巧、口译理论与技巧、文学翻译、应用翻译一(红色文化翻译)、应用翻译二(大运河文化翻译)计算机辅助翻译、商务翻译、科技翻译、翻译批评与赏析等核心课程。应用翻译课程(红色文化翻译和大运河文化翻译)彰显地方文化翻译特色和对应中国文化走出去的战略需求。
奖助体系
1.可根据国家政策申请国家奖学金。
2.学校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3.研究生可承担助研、助教、助管及兼职辅导员等“三助一辅”工作,并获得相应津贴。
4.研究生科研经费。
附:奖助学金文件内容摘要
江苏理工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试行)
第三章奖助学金评审与标准
第六条 国家奖学金
1.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2〕342 号)和《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2014〕 1 号)等文件,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的我校录取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2. 奖励标准:研究生为20000元/生/学年。
3. 评审办法:具体详见《江苏理工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条例》(试行)。
第七条 国家助学金
1. 根据《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 (财教〔2013〕19号),国家助学金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具体按照《江苏省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规〔2014〕1 号)执行。
2. 资助标准:研究生6000元/生/学年
3. 评审办法:具体参照《江苏省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施行。
第八条 学业奖学金
1. 根据《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 (财教〔2013〕19号),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具体按照《江苏省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规〔2014〕2 号)执行。
2. 奖励等级、比例及标准
第一学年:6000 元/生,获奖比例 100%。
第二学年: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相应比例不超过参评人数的20%、30%、50%,奖励标准为:
一等奖10000 元/生、二等奖7000 元/生、三等奖5000 元/生。
第三学年: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相应比例不超过参评人数的20%、30%、50%,奖励标准为:
一等奖12000 元/生、二等奖9000 元/生、三等奖6000 元/生。
3. 评审办法:具体详见《江苏理工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条例》(试行)。
第九条 优秀新生助学金
优秀新生助学金用于资助被我校录取的优秀研究生新生,作为新生入学后的生活补助和科研鼓励等,标准见录取当年度研究生招生章程。
第十条 “三助”岗位助学金
学校按规定统筹利用科研经费、学费收入、社会捐助等资金,设置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以下简称“三助”)岗位,并提供“三助”津贴。其中,助研津贴主要通过导师科研项目经费中的劳务费列支,导师自主发放并做好相应发放记录;助教岗位是根据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实际需要,由研究生协助参加本科生的教学工作,助教津贴在学校教务管理部门专项经费中列支,参照学校相关管理办法实施; 助管岗位是研究生参加学校机关部门及学院管理岗位的勤工助学工作,具体参照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实施。
详见:研﹝2021﹞1号关于印发《江苏理工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等 4 个文件的通知 (jsu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