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经费管理使用办法(试行)
2018-10-24      阅读次数: 2366

第一条为落实《江苏理工学院二级学院关工委工作常态化建设合格单位考核内容和要求》,外国语学院充分关心、支持关工委工作,每年有5000-8000元经费用于关工委工作开展,为加强经费管理,合理有效使用经费,依据学校财务管理报销相关规定,制定试行本管理实施办法。

第二条学院关工委工作经费使用原则

(一)遵纪守法原则。关工委工作经费的开支,必须严格执行学校财务相关规章制度,遵守财务纪律,接受监督。

(二)经费管理原则。关工委工作经费使用要集体讨论、计划安排,由秘书长具体管理(关工委老同志提供签名发票、秘书长整理报销),开支和报销由院关工委主任审批。

(三)服务关工委原则。关工委工作经费使用主要是为老同志开展关工委活动、组织建设提供条件,经费专款专用,不得用于非关工委活动的开支。

(四)勤俭节约原则。使有限资金充分发挥作用,做到精打细算,合理开支,管好用好经费,保障关工委活动取得实效。

第三条学院关工委工作经费使用范围

(一)学院关工委组织工作骨干外出参观考察

(二)学院关工委组织工作骨干培训学习

(三)学院关工委设定的调研项目

(四)学院关工委老同志到校工作餐费补贴

(五)学院关工委举办的学生活动

(六)学院关工委对学生帮困助学

(七)学院关工委购买的学习资料

(八)学院关工委老同志所需办公和交通费用

(九)学院关工委老同志举办讲座补贴

(十)学院关工委表彰先进个人费用

(十)其它符合财务管理的开支费用

第四条经费来源

(一)学院在年度财务中为开展关工委活动安排使用的经费。

(二)单位或个人为开展关工委活动所提供的赞助、捐助经费。

(三)其它经费。

第五条本管理实施办法由学院关工委秘书处解释。

第六条本管理实施办法从2015年起执行。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