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关于教师外出参会与研修的管理规定
2016-04-07      阅读次数: 1517

 

为加强外国语学院的学科和专业建设,提高我院教师的科研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我院鼓励与支持教师参加各类与学院学科和专业发展方向相符的学术会议及研修培训。同时为了规范管理,现制定如下规定:

一、申请外出参会或研修者须凭正式通知或邀请函向外国语学院院长提出申请,经院长同意签字后交分管院长签字同意,并填写《外国语学院教职工外出参会(研修)登记表》(见附件)备案。

二、外出参加各类学术会议(含教学研究会议)的,须提交已被会议接受进行大会交流的论文;外出参加各类研修培训的,须提交研修培训日程和内容的详细安排。

三、外国语学院将本着统筹兼顾、公平择优原则,对申请外出参会或研修的教师进行选派。

四、外出参加各类学术会议的教师,若有在研科研或教项目,应从项目经费中支出会议费用。

五、外出参加各类学术会议或研修的教师,若在正常教学工作时间内外出,必须和所在系部协商安排好教学工作,并在回校后及时补课。

六、外出参加各类学术会议或研修的教师,回校后应向所在系部汇报会议情况,同时提交相关会议资料,以便存档。

 

外国语学院

2016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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